掌握加拿大商標法,輕松注冊加拿大商標!
日期:2023年03月09日
閱讀:
加拿大現行商標法制定于1985年,全稱為《商標及反不正當競爭法》。加拿大是WIPO、WTO以及巴黎公約的成員國。
在加拿大,商標(trade-mark)包括實際使用商標(mark)、證明商標(certification mark)、識別性外觀(distinguishing guise)及意圖使用商標(proposed trade-mark)。
實際使用商標,是指一個人用于將其生產、銷售、租賃的商品或雇用、提供服務與他人生產、銷售、租賃的商品或雇用、提供的服務進行區別的標記。
意圖使用商標,是指意圖用于或為用于將該人生產、銷售、租賃的商品或雇用、提供的服務與他人生產、銷售、租賃的商品與雇傭、提供的服務區別開的商標。
證明商標,是指用于或為用于從以下方面將有規定標準的商品或服務與無規定標準的商品或服務加以區分:
(a)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或特性;
(b)生產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工作狀況;
(c)生產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的類型;
(d)生產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地區。
識別性外觀,是指被人用于或為用于將其制造、銷售、租賃的商品或雇用、提供服務與他人制造、銷售、租賃的商品或雇用、提供服務區別開的商品或其容器的外觀、商品包裝的方式。
詳情歡迎來電咨詢:010-87518340.客服QQ:1937776345 點擊查看成功案例
關注聽和國際官方微信,隨時隨地了解相關信息,還可享受優惠辦理!
微信平臺:
聽和國際合作客戶